枪炮玫瑰(二)
—"Chasing out the darkness inside
奋力逃出无边黑暗
And I don't want to let you down
我不想让你失望
But only l can save me."—
但只有我才能拯救自己
喂,你听见了吗?
我已经能站起来,重新歌唱了。
如果,三年前的我就拥有了这样的声音,命运啊,你是否会选择我呢?
只是事到如今,再问这些也于事无补了。
我们好像注定,只能有这样的结局。
02.New team /新的队伍
蝉鸣还在继续。
推开废弃工厂封尘已久地大门,空荡荡的诺大空间里,沉寂多年的尘埃旋转升空,伴随着开门时沉重的回响。
丁程鑫背着吉他,深呼吸一口,然后慢慢朝里边走去。
今天要在这里进行最终确认,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那么丁程鑫,林东旭和小光三人将正式组成一支新的乐队。
丁程鑫一大早就来了。许久不来,这里好像也没什么变化。上一次练习时留下的痕迹还在那里,凌乱的电线,蒙了尘的话筒,舞台上的脚印,甚至还有半盒烟遗落在那里。
是黑樱桃。
丁程鑫只抽过一次,很苦很涩,一般人绝对接受不了。
但唯独他对这个味道情有独钟。
丁程鑫也想尝试着适应它,但马嘉祺怕伤了嗓子,从不让他碰。
丁程鑫捡起那包烟,打开,烟已经潮了。
它在这儿躺了四年。也是,四年,多么漫长的距离。
丁程鑫把烟重新放了回去,然后把烟盒收进了口袋。
“阿鑫,这么早就来了?”
林东旭带着小光走了进来。小光好奇地打量着这座荒芜又萧条的工厂,似乎有点无法理解要来这儿做什么,小脸上写着迷茫。
“鑫哥早。”
他礼貌地向丁程鑫打招呼。
“早。”丁程鑫收拾完场子,连上了电线,然后打开电源。
工厂中央的大灯亮起,惨白惨白的,好像阴天时的光线,灰蒙蒙的亮,落在简陋的木头搭起来的舞台上。
“我们…以后就一直在这儿练习吗?”
小光纠结地皱起眉头。
林东旭歉意地解释道:
“虽然这儿破破烂烂的,但基本的设备都有,环境也合适…总之,先凑合着用吧。”
小光点点头,有些犹豫地,偷偷看了丁程鑫一眼,然后小心地问道:
“鑫哥,那个…听旭哥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唱歌了…你现在…还能唱吗?”
听见这话,林东旭看向丁程鑫,然后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
“与其问我,不如你自己来听吧。”
那神情胸有成竹,林东旭总是对他充满信心
丁程鑫清了清嗓子,站在小小舞台的中央。
这感觉陌生又熟悉。
那个人站在台下望着自己的场景恍如昨日。
很久没有开口唱歌了,也不知自己行不行…
他握着话筒,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然后张嘴。浑厚的气息自腹部上升,然后从口腔出均匀地吐出,发出略带沙哑的声音。
丁程鑫有一副华丽的金属嗓,低沉,穿透力极强,随意发出一个音都犹如鼓槌打落在心上,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小光的呼吸一滞。
他不曾料到,丁程鑫居然有这么好的一副嗓音。
简直天生是摇滚的料。
他身后的林东旭同样也愣住了,不过却不是因为丁程鑫的音色,而是因为这声音中蕴含的东西。
不一样了,分明是变了…
变得更成熟,也更丰富了。
丁程鑫从前的声音里虽然总是充满热情和活力,可那仅仅是歌唱而已,可如今的他的声音,即使没有足够的音响设备,却充满了坚定和力量。
就好像什么呢…
就好像,他是在燃烧自己全部的生命在唱。
阿鑫…
林东旭红着眼,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他等这一刻等了整整三年,他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丁程鑫能重新唱歌的这一天。
为了这个声音,为了这一刻,什么都值得。
丁程鑫唱完,盯着面前的话筒出神。
他唱得比从前更坚定,也更动人了。不再有所束缚,不再有所牵挂,不再是为了发泄,也不再畏惧不再彷徨。
他只为了自己而歌唱。
浴火重生…
虽是好事,可为什么会这样痛呢?
他抬头,看着头顶惨白的灯光,一晃一晃的,好像阴小的天空。
“啪啪啪啪啪…”
小光最先反应过来,连忙激动地鼓掌,“阿鑫哥!你唱得真是太好了!”
他说的是实话。此时此刻,他已经彻底被征服了。
原先还有些不确定,可丁程鑫的声音,坚定了他的心:
选择他们没有错。
他的眼睛里再次爆发出炽热的光彩,看得丁程鑫微微了失神。
那个时候的自己,望向那人的目光,一定也像现在的小光这样,滚烫而炽烈吧。
丁程鑫笑了,整理好情绪,飞快地抹去眼泪,接着站在原地对着林东旭勾了勾手指:
“旭子,好久没听你打鼓了,上来露一手?”
林东旭有些腼腆地摸了摸脑袋,说了声“好”,走上木台子,神情却一点儿也不怯懦。
林东旭在拿起鼓槌的时候,表情立即变得严肃,看得丁程鑫心里偷笑:
这家伙,总是这么一本正经地打架子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和尚敲木鱼呢,一点儿摇滚的风范都没有…
他正偷笑呢,可当听见那精准有力的鼓声时,却是愣住了。
林东旭的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动作干净利落,脚下沉稳地打着拍子,协调又娴熟,仿佛闭着眼睛也能完成整首曲子,散发出自信的气息。
那是无数遍日以继夜的练习才能达到的效果。
林东旭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家伙…每天都在学些什么啊…莫不是天天翘课躲在屋子里打鼓了…
丁程鑫看着林东旭,又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心里万分感慨。
这家伙,从头到尾,一直都是那么努力啊。
“旭子,鼓打的不错啊,看来是没偷过懒。”丁程鑫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他的神情终于有了神采。
林旭东也笑。
丁程鑫转过头来,站在台上冲小光大声问道:
“也么样,认可我们的实力了吗?还需要时间考虑吗?”
小光对他露出整齐的八颗牙齿:
“不需要了!”
于是丁程鑫弯下腰,拨开眼前细碎又凌乱的头发,向他伸出了手。
“那么,正式欢迎你加入我们的乐队。”
毫不犹豫地,小光紧紧抓住了那只通往未来的手…
“所以,你们重新组了乐队?”
聂霜靠在吧台边上,一边擦拭着玻璃杯一边问道。
“是。”
丁程鑫穿着制服站在吧台的外侧,把装好了酒的玻璃杯一个一个放进托盘里。
“那真是恭喜你们。”聂霜笑得灿烂。
尽管她已经年近三十,可看起来依旧年轻漂亮,身姿曼妙。
聂霜在莲城这家名为“Golden years”(流金岁月)的酒吧做了十几年的老板娘。丁程鑫从初中起就在这儿打工了,聂霜与他而言,早已是家人般的存在。而聂霜待他也如同亲弟弟一般,关照有加。
“不过,听你说新来的成员还在上高一,会不会太小了一点…”
“小吗?我玩儿乐队不也是高一?”
丁程鑫失笑。
聂霜努努嘴: “你和小马那时候看起来根本就不像高中生…”
自知失言,她连忙慌张地转移话题:
“话说…乐队的名字你们想好了吗?”
丁程鑫默默垂下眼眸。
“还没。”
“Seven Stars呢?”
“不会再用了。”
“这样啊…”
聂霜指着自己手上拿着的酒瓶,开玩笑道,“不如,干脆就叫Rose Wine吧,多好听,哈哈。”
丁程鑫还记得这酒,以前乐队表演完毕,聂霜总会拿这酒来给他们庆祝。
玫瑰花酒,热烈醇厚,既有鲜花也有美酒,多好的寓意。
他仔细摩挲着那香槟色瓶身上的英文字母,然后在聂霜惊愕的神情中点了点头:
“好,就叫Rose wine 。”
京都。
安静的卧室里,蝉鸣被高楼和厚重的玻璃窗阻挡在外,无端有几分寂寥。
马嘉祺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床头还放着一杯红酒。红酒是87年的玛歌,是罕见的极品,可惜马嘉祺只尝了一口,便不再碰了。
他想起之前被阿金控诉这恶劣行为的时候,黎修坐在沙发上,无所谓地笑道:
“着实有些浪费。”
“是吧,要予以强烈谴责!”
阿金唯恐天下不乱地朝马嘉祺挑了挑下巴。
黎修把腿交叉着摆放,优雅地吐出一口烟雾,目光随着缭绕的烟雾转向一旁的马嘉祺:
“不过现在的你,总算也能尽情挥霍了。浪费就浪费吧,总会遇上喜欢的口味。”
黎修的白色长发和他的眼睛一样,有种摄人心魄的魔力。
手机叮咚响了一声。
马嘉祺拿起一看,目光沉了沉。
发件人:东旭。
他顿了一下,才按下按键,查看短信内容。
“阿鑫今天唱歌了。
他终于决定重新开始。
并且,这次只为他自己而唱了。”
马嘉祺凝视着最后那一行字,出了神。
直到手机息屏,他才缓过神来,又盯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不自觉地,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包烟来。黑色的壳子,印着酒红色的字母,包装精致。
抽出一根,细软的香烟散发出黑樱桃香甜的味道。
可当点燃了放进嘴里,那呛人又浓烈的苦涩味道让人难以忍受。
马嘉祺面无表情地吸了口烟,然后吐出无限烟雾。好像这样,就能把空旷的房间填满。
阿程。
如今的你,总算又能够大声地唱歌了吗?
…
尽管当初选择了离开,可我仍然希望,你能永远唱下去。
即使没有我,你也能一直唱下去,唱下去,直到所有人都听见…
你真的做到了。
明明应该为你而高兴,可我为什么…却感到如此的悲伤?
我真是,太懦弱了。
夏夜寂静无声。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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