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野

半梦半醒中

枪炮玫瑰(一)

  —" I'll keep on moving along

       我将会继续大步向前

       with no time to plant my feet

       没有时间驻足停歇

       cause yesterdays got nothing to me. "—

       因为昨日没什么值得留恋




01.Summerdays /关于夏季



     干裂的夏季。

     丁程鑫走出便利店,一身衣服没多久就被屋外的热浪汗湿了。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舒舒服服地睡个觉。

     今天是周二。蝉鸣聒噪,路上行人很少。

     丁程鑫带上帽子,骑着自行车穿过烈日下混浊焦黄的街道。


     这里是莲城。偏远的不知名小城镇,没住多少人,景色也并不优美,只有贫穷落魄的真实写照。

     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

     年轻人都走了,留下来的,大多是被淘汰下来的无法进入上等社会的渣滓。


     丁程鑫倒是无所谓,一路悠闲地骑到家门口。

     他住的地方有点儿偏僻,到也算不上荒芜,屋子周围种着几颗老树。屋子不大,七十平左右,屋里只有一张床,床对面的柜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卫生间倒是挺大,还配了个浴缸。

     家里除了家具,衣物,就剩下乐器了。吉他两把,一把木制的,上面贴满了贴纸;一把黑色的,放在角落里。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设备,比较简陋。

     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一想到晚上还要去酒吧打工,丁程鑫叹了口气。草草吃了点什么,便去洗澡了。

     他坐在浴缸里,看见窗外开始逐渐下沉的金光,身子也跟着慢慢下滑,直至身体全部被包裹进水里。

     这样的生活他已经过了快两年,平日的消遣只有吉他和睡觉。他也只给自己安排了这些的时间。

     因为只有忙碌的时候脑子才能放空。

     水冰凉的触感,屏去了一切外界的干扰。

     这一刻除了感受着水的流动,什么都不用思考。



     正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房门就被人敲响。

     丁程鑫打开门,就看见一张晒成了小麦色的脸,上面挂着罕见的兴奋的笑容。

     许久不见,林东旭这小子好像又变化了不少。

     上一次见他还是大半年前,自从这家伙去外地上了大学,丁程鑫就真真正正成了一个人。

     虽然偶尔也会回来,不过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有许多事要忙碌。

     这让丁程鑫有些孤单。

     “阿鑫,好消息!有人来联系我了!”

     林东旭一步迈进四十平的小屋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丁程鑫迷惑地眨了眨眼:

     “什么?”

     “贝斯手啊,等了这么久,乐队的事终于终于要有着落了!”

     他侧过身,露出身后小小的身影。

     那孩子只有一米七出头吧,看起来倒是很健康,穿着整洁,额前的碎发贴着皮肤,温顺乖巧。与稚嫩脸庞极为不符的,是他背后背着的贝斯。

     还有他眼里熟悉的炽热光彩。

     “您好,我叫小光,我是看了这个来的。”

     他从衬衣口袋里里掏出一张皱兮兮的海报,展开一看,竟是两年前他们随意贴在外边的招人启示。

     红色的海报褪了色,上面大写的“Seven Stars”却还鲜明夺目,刺痛了丁程鑫的眼。

     “你才多大啊,能弹贝斯吗?”

     丁程鑫踱步至窗台边上,语气里充满怀疑。

     其实不光是他,林东旭也正担心这一点。

     “我今年15了,学了三年的贝斯!”

     小光努力为自己辩解道,然后放下包和手中的海报,拿出了自己的贝斯。

     看见贝斯的时候,丁程鑫和林东旭相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惊讶。

     那是一把很名贵的贝斯,绝非一般家庭的孩子可以拥有。

     小光在触碰到贝斯的那一刻,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人刮目相看。他神情严肃,目光专注,隐隐的气场漫出。

     手指拨动弦,发出第一个漂亮的音色。

     丁程鑫一愣。

     林东旭也察觉到了什么,立即向丁程鑫投去担忧的目光。

     “够了,可以了。”

     只听了一会儿,丁程鑫便说道。

     小光有些不解地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问:

     “是我弹得不够好吗?”

     “不,你弹的很好,远超过我的预计...”

     丁程鑫笑着安抚道,无声地叹了口气:

     “不过像我们这种名不经传的小乐队,既没有多少登台的机会也没有很多经费,你也愿意来吗?”

     “你们愿意要我我就很高兴了!”

     小光忙说。其他人见他年纪小都不把他当回事。

    “你怎么这么小就开始学贝斯?真稀奇...”
     林东旭问。

     “这年头首选贝斯的人可不多见啊。”


     然后就听见男孩的回答:

     “因为我的偶像是BLACK GUNS的贝斯手马嘉祺!他是我最喜欢的贝斯手!”

     小光的眼里充满了憧憬和向往。

     屋子里一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马嘉祺吗?他确实很厉害。”

     丁程鑫垂下眼睛,轻轻一笑,伸手抚摸他毛绒绒的小脑袋:

     “眼光不错。”


     林东旭紧张的表情这才松懈下来,但他还是担忧地看着丁程鑫。


     丁程鑫弯下腰,继续说:
     “今天先回去吧,你大老远赶过来也挺辛苦的,好好休息睡一觉,明天我们在讨论,好吗?”

     察觉到他的温柔,小光点点头。

     他已经开始信赖眼前的这个人了。


     送走小光,林东旭返身进屋。

     丁程鑫还靠在窗边发呆,没有动过。

     头发还淌着水,在周围的木地板上形成了一条细小的河流,把他圈在其中。

     林东旭坐在他身边的床上,目光所视之处,和多年前没什么两样。

     他尝试着开口:

     “这孩子真的不错。”

     “嗯…”

     “阿鑫,你不高兴吗?”

     “…”

     丁程鑫别开眼:

     “旭子,我说过的吧,这件事等你毕业之后再做决定。”

     这下轮到林东旭沉默了。

     “你就好好上大学,学点有用的,别被这事儿耽误了。如果一心想打鼓,学校里也不是没有乐队,甚至有更好更专业的,你完全可以去继续你的梦想。”

     丁程鑫拿手拨弄着头发,水珠乱溅,落到搁置在一旁的吉他上。

     吉他上蒙了灰,再不像当初那样闪闪发亮了。

     林东旭看着,心里一阵揪痛。

     他不是那种善于表达的人。

     唯有这一点,他和两人很相像。

     可事到如今,不能不开口了。

     “阿鑫,我是不会改变我的决定的。”

     “我只想做你乐队里的鼓手,我会一直等到你同意的那天。”

     林东旭的声音很轻,每个字却都重重地砸在丁程鑫的心里。

     “东旭,别再被我拖累了,我已经不想再拖累任何人了...”

     丁程鑫把脸埋进掌心,长长的微卷的头发遮住了面容,只露出苍白的脖颈,脆弱得让人心碎。

     他想说的话,他能说的话,只剩下这一句。


     
     “我不觉得被你拖累了,你也没有拖累过任何人。”

     “.......”

     “从前你说的那些话都不作数了吗?那些梦想呢?丁程鑫,浑浑噩噩了这么久,你究竟还要耗到什么时候?”

     “......”

     林东旭虽有不忍,但还是坚持说下去:

     “就这么认输了吗?你甘心吗?”

     他说完,拿来一条干净的毛巾搭在丁程鑫湿漉的肩上,也没有等他回应,安静地离开了。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剩下光影还在移动。


     “怎么可能甘心啊…”

     良久,丁程鑫喃喃。


     说起来,自己和旭子认识了也快六年了…真快啊…

     想起小光拿贝斯的方式,手部的动作,落进眼里,都有着另一个人的影子。


     如果那个人不算的话,林旭东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丁程鑫的人。

     他很清楚,这四年来丁程鑫一直停留在原地,是在迫使自己变得麻木,他正在慢慢变成一具空的死气沉沉的躯壳,而这样的场景,是林东旭最不愿看见的。

     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丁程鑫站在小小的台子上,光是站在那儿,随意地拨弄吉他,然后大声歌唱的场景。

     那种光芒让人头晕目眩。

     但现在,那种光芒即将在他身上消失殆尽了。

     林东旭决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这还是头一次,林东旭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丁程鑫突然觉得这个自己认识了那么多年的兄弟,不知不觉竟也有了变化。上大学阻隔了他们之间的交流,如今看来,他确实成长了不少。

     所有人都在向前走,这两年,只有我一人还在原地踏步吧…

     他垂眸。

     垂在身边的手握成拳。

     果然…还是很不甘心呐…


     “我们要成为最棒的乐队!”

     当初站在那小小舞台无人问津的时刻,他们朝着未来叫嚣着。

     如今回想起来,那时的雄心壮志,热血澎湃,虽然幼稚又不切实际,可至今也还在存放心底,从未褪却。

    

     他还是想唱歌。

     他从未停止过对摇滚的热爱。

     如今的他依然什么都没有,可他还是想继续唱下去。


     丁程鑫用毛巾把头擦干,然后捡起地上那张陈旧的海报,端详了许久,最后收进了抽屉里。

     合上抽屉的瞬间,角落里那枚银色的环形零件突然反射出耀眼的光,冲进视野。

     丁程鑫拿起它,放在阳光下看。

     那是一枚打磨的精致又光滑的机械零件,弧度完美,完全可以与普通的戒指媲美。但它比寻常的戒指美得更加野性,羁绊更加深刻。

     它是从真正的机车上拆下来的。

     全世界只此一件,独一无二。


     那么你呢?

     这两年来,你是不是也有了惊人的成长呢?

     一转眼,东旭都要快毕业了...

     没有联络的这四年里,你过得还好吗?

    

     

     丁程鑫把东西放回去,然后合上了抽屉。

     取下脖子上毛巾,他抱着木吉他,一点一点,把那些灰尘与斑驳拭去,连带着许多往事和情绪,全部擦尽。

     时隔三年,他终于做好了决定。

     丁程鑫深呼吸一口气,像是个阔别多年即将再次奔赴战场的将军,怀着澎湃激昂的心情踏出门外。

     这一次,绝不能输——






     世界的另一边。

     京都。

     人声鼎沸的夜晚。

     “感谢大家来看我们的演出!我们,下次再见——”

     队长黎修带着三个队员向台下的观众鞠躬,挥手道别。

     “Black Guns!Black Guns!…”

     诺大的舞台霎时被狂热的尖叫和掌声淹没。

     粉丝们遵循着一贯的传统,开始朝台上扔玫瑰花。鲜红的玫瑰花瓣铺天盖地飞洒在空中,看上去像是一场浪漫的玫瑰花雨。

     马嘉祺单手扶着贝斯,弯下腰,用戴着银色戒指的手捡起落在身前的一支玫瑰,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别再了贝斯琴弦上。


     底下的粉丝再一次陷入了疯狂。离台较近的粉丝都以为他吻的是自己的那支,幸福得快要晕厥过去。

     她们撕心裂肺的叫喊犹如狂热的信徒。

     黑枪乐队的四人再次挥手,在浪潮般无尽的尖叫声中缓缓离场。

     “又一次完美的演出!”

     鼓手阿金显然还没缓过来,兴奋地喊着,然后同贝拉窃窃私语些什么,逗得她咯咯直笑。黎修和马嘉祺慢慢跟在两人后面。

     “今天尽兴了吧?”

     黎修的白色长发落在肩上,眯着眼睛问。

     “嗯。”

     马嘉祺擦去鬓角处的汗,表演时的兴奋感还未完全平息。

     “等这次巡演结束了,会有半个月的休假。”黎修说着,“怎么样,有什么打算吗?出国玩,还是?”

     “我就在公司待着好了,也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马嘉祺垂眸,语气淡淡的。

     黎修了然地勾起嘴角。

     “你还真是耐得住寂寞…”

     “算了,随便你。我和贝拉会去一趟洛杉矶。”

     “新歌吗?”

     黎修挑眉:

     “你这家伙,除了弹贝斯写歌,好歹也想想别的啊,去找个女人吧!”

     走在前边的贝拉听闻转过头来,好奇地望了他们一眼。

     马嘉祺笑笑,没再接话了。

     回到酒店,阿金还在兴奋地说个不停。见黎修即将沉下脸来,贝拉扯了扯阿金的袖子,示意他少说几句。

     马嘉祺回房洗完澡,赤裸着上身躺在豪华套间的巨大双人床上,在没开灯的昏暗房间里默默抽着烟。

     如水的月光温柔地抚上他精瘦的身体,沿着指间攀上纹理清晰的手臂。

     他的左手臂上纹着一把黑色的枪,在月光下散发出森冷的寒意。枪上缠绕着藤蔓,在枪口处开出一朵妖冶的玫瑰。

     马嘉祺注视着手中的烟缓慢燃烧的模样,一边把玩着脱下来的那枚戒指。

     戒指乍一看是银制的,但若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那竟是一枚某种机械的零件,做工虽然粗糙,但被打磨得漂亮。

     它是从真正的机车上拆下来的。

     全世界只此一件,独一无二。

   

     清冷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落寞。

     记忆也如潮水般涌来,往事将他包裹。

     

     现在的你,又在做什么呢?

     …

     我好想你。

     …





    潮湿的夏季。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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