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玫瑰(一)
—" I'll keep on moving along
我将会继续大步向前
with no time to plant my feet
没有时间驻足停歇
cause yesterdays got nothing to me. "—
因为昨日没什么值得留恋
01.Summerdays /关于夏季
干裂的夏季。
丁程鑫走出便利店,一身衣服没多久就被屋外的热浪汗湿了。他现在只想赶紧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然后舒舒服服地睡个觉。
今天是周二。蝉鸣聒噪,路上行人很少。
丁程鑫带上帽子,骑着自行车穿过烈日下混浊焦黄的街道。
这里是莲城。偏远的不知名小城镇,没住多少人,景色也并不优美,只有贫穷落魄的真实写照。
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
年轻人都走了,留下来的,大多是被淘汰下来的无法进入上等社会的渣滓。
丁程鑫倒是无所谓,一路悠闲地骑到家门口。
他住的地方有点儿偏僻,到也算不上荒芜,屋子周围种着几颗老树。屋子不大,七十平左右,屋里只有一张床,床对面的柜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卫生间倒是挺大,还配了个浴缸。
家里除了家具,衣物,就剩下乐器了。吉他两把,一把木制的,上面贴满了贴纸;一把黑色的,放在角落里。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设备,比较简陋。
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一想到晚上还要去酒吧打工,丁程鑫叹了口气。草草吃了点什么,便去洗澡了。
他坐在浴缸里,看见窗外开始逐渐下沉的金光,身子也跟着慢慢下滑,直至身体全部被包裹进水里。
这样的生活他已经过了快两年,平日的消遣只有吉他和睡觉。他也只给自己安排了这些的时间。
因为只有忙碌的时候脑子才能放空。
水冰凉的触感,屏去了一切外界的干扰。
这一刻除了感受着水的流动,什么都不用思考。
正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房门就被人敲响。
丁程鑫打开门,就看见一张晒成了小麦色的脸,上面挂着罕见的兴奋的笑容。
许久不见,林东旭这小子好像又变化了不少。
上一次见他还是大半年前,自从这家伙去外地上了大学,丁程鑫就真真正正成了一个人。
虽然偶尔也会回来,不过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有许多事要忙碌。
这让丁程鑫有些孤单。
“阿鑫,好消息!有人来联系我了!”
林东旭一步迈进四十平的小屋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丁程鑫迷惑地眨了眨眼:
“什么?”
“贝斯手啊,等了这么久,乐队的事终于终于要有着落了!”
他侧过身,露出身后小小的身影。
那孩子只有一米七出头吧,看起来倒是很健康,穿着整洁,额前的碎发贴着皮肤,温顺乖巧。与稚嫩脸庞极为不符的,是他背后背着的贝斯。
还有他眼里熟悉的炽热光彩。
“您好,我叫小光,我是看了这个来的。”
他从衬衣口袋里里掏出一张皱兮兮的海报,展开一看,竟是两年前他们随意贴在外边的招人启示。
红色的海报褪了色,上面大写的“Seven Stars”却还鲜明夺目,刺痛了丁程鑫的眼。
“你才多大啊,能弹贝斯吗?”
丁程鑫踱步至窗台边上,语气里充满怀疑。
其实不光是他,林东旭也正担心这一点。
“我今年15了,学了三年的贝斯!”
小光努力为自己辩解道,然后放下包和手中的海报,拿出了自己的贝斯。
看见贝斯的时候,丁程鑫和林东旭相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惊讶。
那是一把很名贵的贝斯,绝非一般家庭的孩子可以拥有。
小光在触碰到贝斯的那一刻,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人刮目相看。他神情严肃,目光专注,隐隐的气场漫出。
手指拨动弦,发出第一个漂亮的音色。
丁程鑫一愣。
林东旭也察觉到了什么,立即向丁程鑫投去担忧的目光。
“够了,可以了。”
只听了一会儿,丁程鑫便说道。
小光有些不解地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问:
“是我弹得不够好吗?”
“不,你弹的很好,远超过我的预计...”
丁程鑫笑着安抚道,无声地叹了口气:
“不过像我们这种名不经传的小乐队,既没有多少登台的机会也没有很多经费,你也愿意来吗?”
“你们愿意要我我就很高兴了!”
小光忙说。其他人见他年纪小都不把他当回事。
“你怎么这么小就开始学贝斯?真稀奇...”
林东旭问。
“这年头首选贝斯的人可不多见啊。”
然后就听见男孩的回答:
“因为我的偶像是BLACK GUNS的贝斯手马嘉祺!他是我最喜欢的贝斯手!”
小光的眼里充满了憧憬和向往。
屋子里一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马嘉祺吗?他确实很厉害。”
丁程鑫垂下眼睛,轻轻一笑,伸手抚摸他毛绒绒的小脑袋:
“眼光不错。”
林东旭紧张的表情这才松懈下来,但他还是担忧地看着丁程鑫。
丁程鑫弯下腰,继续说:
“今天先回去吧,你大老远赶过来也挺辛苦的,好好休息睡一觉,明天我们在讨论,好吗?”
察觉到他的温柔,小光点点头。
他已经开始信赖眼前的这个人了。
送走小光,林东旭返身进屋。
丁程鑫还靠在窗边发呆,没有动过。
头发还淌着水,在周围的木地板上形成了一条细小的河流,把他圈在其中。
林东旭坐在他身边的床上,目光所视之处,和多年前没什么两样。
他尝试着开口:
“这孩子真的不错。”
“嗯…”
“阿鑫,你不高兴吗?”
“…”
丁程鑫别开眼:
“旭子,我说过的吧,这件事等你毕业之后再做决定。”
这下轮到林东旭沉默了。
“你就好好上大学,学点有用的,别被这事儿耽误了。如果一心想打鼓,学校里也不是没有乐队,甚至有更好更专业的,你完全可以去继续你的梦想。”
丁程鑫拿手拨弄着头发,水珠乱溅,落到搁置在一旁的吉他上。
吉他上蒙了灰,再不像当初那样闪闪发亮了。
林东旭看着,心里一阵揪痛。
他不是那种善于表达的人。
唯有这一点,他和两人很相像。
可事到如今,不能不开口了。
“阿鑫,我是不会改变我的决定的。”
“我只想做你乐队里的鼓手,我会一直等到你同意的那天。”
林东旭的声音很轻,每个字却都重重地砸在丁程鑫的心里。
“东旭,别再被我拖累了,我已经不想再拖累任何人了...”
丁程鑫把脸埋进掌心,长长的微卷的头发遮住了面容,只露出苍白的脖颈,脆弱得让人心碎。
他想说的话,他能说的话,只剩下这一句。
“我不觉得被你拖累了,你也没有拖累过任何人。”
“.......”
“从前你说的那些话都不作数了吗?那些梦想呢?丁程鑫,浑浑噩噩了这么久,你究竟还要耗到什么时候?”
“......”
林东旭虽有不忍,但还是坚持说下去:
“就这么认输了吗?你甘心吗?”
他说完,拿来一条干净的毛巾搭在丁程鑫湿漉的肩上,也没有等他回应,安静地离开了。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剩下光影还在移动。
“怎么可能甘心啊…”
良久,丁程鑫喃喃。
说起来,自己和旭子认识了也快六年了…真快啊…
想起小光拿贝斯的方式,手部的动作,落进眼里,都有着另一个人的影子。
如果那个人不算的话,林旭东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丁程鑫的人。
他很清楚,这四年来丁程鑫一直停留在原地,是在迫使自己变得麻木,他正在慢慢变成一具空的死气沉沉的躯壳,而这样的场景,是林东旭最不愿看见的。
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丁程鑫站在小小的台子上,光是站在那儿,随意地拨弄吉他,然后大声歌唱的场景。
那种光芒让人头晕目眩。
但现在,那种光芒即将在他身上消失殆尽了。
林东旭决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这还是头一次,林东旭对他说出这样的话。
丁程鑫突然觉得这个自己认识了那么多年的兄弟,不知不觉竟也有了变化。上大学阻隔了他们之间的交流,如今看来,他确实成长了不少。
所有人都在向前走,这两年,只有我一人还在原地踏步吧…
他垂眸。
垂在身边的手握成拳。
果然…还是很不甘心呐…
“我们要成为最棒的乐队!”
当初站在那小小舞台无人问津的时刻,他们朝着未来叫嚣着。
如今回想起来,那时的雄心壮志,热血澎湃,虽然幼稚又不切实际,可至今也还在存放心底,从未褪却。
他还是想唱歌。
他从未停止过对摇滚的热爱。
如今的他依然什么都没有,可他还是想继续唱下去。
丁程鑫用毛巾把头擦干,然后捡起地上那张陈旧的海报,端详了许久,最后收进了抽屉里。
合上抽屉的瞬间,角落里那枚银色的环形零件突然反射出耀眼的光,冲进视野。
丁程鑫拿起它,放在阳光下看。
那是一枚打磨的精致又光滑的机械零件,弧度完美,完全可以与普通的戒指媲美。但它比寻常的戒指美得更加野性,羁绊更加深刻。
它是从真正的机车上拆下来的。
全世界只此一件,独一无二。
那么你呢?
这两年来,你是不是也有了惊人的成长呢?
一转眼,东旭都要快毕业了...
没有联络的这四年里,你过得还好吗?
丁程鑫把东西放回去,然后合上了抽屉。
取下脖子上毛巾,他抱着木吉他,一点一点,把那些灰尘与斑驳拭去,连带着许多往事和情绪,全部擦尽。
时隔三年,他终于做好了决定。
丁程鑫深呼吸一口气,像是个阔别多年即将再次奔赴战场的将军,怀着澎湃激昂的心情踏出门外。
这一次,绝不能输——
世界的另一边。
京都。
人声鼎沸的夜晚。
“感谢大家来看我们的演出!我们,下次再见——”
队长黎修带着三个队员向台下的观众鞠躬,挥手道别。
“Black Guns!Black Guns!…”
诺大的舞台霎时被狂热的尖叫和掌声淹没。
粉丝们遵循着一贯的传统,开始朝台上扔玫瑰花。鲜红的玫瑰花瓣铺天盖地飞洒在空中,看上去像是一场浪漫的玫瑰花雨。
马嘉祺单手扶着贝斯,弯下腰,用戴着银色戒指的手捡起落在身前的一支玫瑰,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别再了贝斯琴弦上。
底下的粉丝再一次陷入了疯狂。离台较近的粉丝都以为他吻的是自己的那支,幸福得快要晕厥过去。
她们撕心裂肺的叫喊犹如狂热的信徒。
黑枪乐队的四人再次挥手,在浪潮般无尽的尖叫声中缓缓离场。
“又一次完美的演出!”
鼓手阿金显然还没缓过来,兴奋地喊着,然后同贝拉窃窃私语些什么,逗得她咯咯直笑。黎修和马嘉祺慢慢跟在两人后面。
“今天尽兴了吧?”
黎修的白色长发落在肩上,眯着眼睛问。
“嗯。”
马嘉祺擦去鬓角处的汗,表演时的兴奋感还未完全平息。
“等这次巡演结束了,会有半个月的休假。”黎修说着,“怎么样,有什么打算吗?出国玩,还是?”
“我就在公司待着好了,也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马嘉祺垂眸,语气淡淡的。
黎修了然地勾起嘴角。
“你还真是耐得住寂寞…”
“算了,随便你。我和贝拉会去一趟洛杉矶。”
“新歌吗?”
黎修挑眉:
“你这家伙,除了弹贝斯写歌,好歹也想想别的啊,去找个女人吧!”
走在前边的贝拉听闻转过头来,好奇地望了他们一眼。
马嘉祺笑笑,没再接话了。
回到酒店,阿金还在兴奋地说个不停。见黎修即将沉下脸来,贝拉扯了扯阿金的袖子,示意他少说几句。
马嘉祺回房洗完澡,赤裸着上身躺在豪华套间的巨大双人床上,在没开灯的昏暗房间里默默抽着烟。
如水的月光温柔地抚上他精瘦的身体,沿着指间攀上纹理清晰的手臂。
他的左手臂上纹着一把黑色的枪,在月光下散发出森冷的寒意。枪上缠绕着藤蔓,在枪口处开出一朵妖冶的玫瑰。
马嘉祺注视着手中的烟缓慢燃烧的模样,一边把玩着脱下来的那枚戒指。
戒指乍一看是银制的,但若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那竟是一枚某种机械的零件,做工虽然粗糙,但被打磨得漂亮。
它是从真正的机车上拆下来的。
全世界只此一件,独一无二。
清冷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落寞。
记忆也如潮水般涌来,往事将他包裹。
现在的你,又在做什么呢?
…
我好想你。
…
潮湿的夏季。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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