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
28.落地(上)
蒲公英的种子流浪了许久,她飘过了许多地方,最后终于在金灿灿的阳光下,在一个熟悉的地方落下了。
从此结束了漂泊的人生。
落地生根。
十月。
丁程鑫从城北公寓出来的时候,发现楼顶的门开着。金灿灿的阳光铺洒了一地,风从门外吹进来,轻轻拂过他的面庞。
丁程鑫有些好奇地走上去,不想落进了一个色彩缤纷的世界。不知是谁在这里搭了好大一个花果园,数不清的植物健康成长着。翠绿的藤蔓缠着柱子,上面还开着紫色的小花,简易的小棚俨然变成了一座美丽的花园。
里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好像在晒太阳。丁程鑫慢慢走过去,却是撞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小晚姐?”
林晚坐在石凳上喝茶,见到他也有几分吃惊:
“咦?你怎么来了?”
丁程鑫被她招呼着坐在了她对面的空位子上,林晚笑着给他倒了杯茶。
淡淡的茉莉花香袅袅娜娜地升上半空,清新怡人。丁程鑫喝了一小口,也笑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已经回去了。”
“不会再回去了。”林晚的语气也是淡淡的。
“以后就住这儿了,你看,花果都种好了,我怎么舍得走?”
“也是…这园子真漂亮。”丁程鑫由衷地赞赏。
“谢谢。”
时间慢下来,两人看着远方的海岸,听着海风送来的浪声,安然沉默着。
“想听故事吗?”
沉寂过后,林晚问道。
“…”丁程鑫回过神来看向她。
“好。”
于是在金灿灿的阳光下,林晚讲起了关于她的故事。
林晚。
有时林晚自己也会忍不住猜测,母亲给自己取的名字到底有什么寓意,可惜她从来没有机会问。
也许是觉得她出生得太晚了,也许是因为一切都发生得太晚了,实在意难平,于是干脆给她取名为晚。
并且以此为借口,把她丢在乱糟糟的公寓里,留下每个月只和他有血缘关系的父亲给的她的扶养费,便远走高飞了。
林晚从前还会埋怨,后来就习惯了。习惯了一个人独立生活,习惯了无人关心,习惯了依靠自己的力量独自活下去。
只是心里的伤口无法愈合,她的无数疑问和控诉无处倾诉。她不甘心,她迫切地想要战胜命运。
林晚的优秀仿佛与生俱来,再加上她的努力,中考时考上了最好的高中,紧接着又考上了国外的顶尖名校,轻松地拿到了学位证书回国了。
上学期间也不是没有交过朋友,却始终无法变得亲密无间,说得上话的人,林晚又怕她被自己的沉重吓跑。
她劝慰自己享受这份孤独,只是偶尔也会觉得寂寞。
林晚一回国就参加了盛泽的招聘,那个时候正好碰又上马博盛病倒,公司一片混乱的局面。马嘉祺的助理候选就有三四十,林晚也在其中。她自己其实并没有什么把握,她虽然很有学识很聪明,可到底也年轻没有竞争对手那样经验丰富。
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份。
林晚是孙氏集团老总的私生女,这在上层圈子里不算秘密。如果有心人去调查,发现马家二少爷身边的助理是她,不仅她自己会受到侮辱,就连马嘉祺都会被人在暗地里耻笑。
她的出生是污点。无论她有多聪慧,多貌美,光作为私生女这一条,就是永远的污点。更何况她的母亲毫无地位可言。
可不知道为什么,马嘉祺最后还是出乎意料地选择了她。
林晚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她很快就调整了心态,收拾了东西就去了盛泽总部。
然后就见到了即将和她共同办公的少年。马嘉祺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可他沉稳的模样和认真严肃的表情让林晚记忆深刻。
“我代表盛泽欢迎你的到来,以后就麻烦你了。”面前的少年说话做事客气又周到,没有任何架子,态度十分诚恳,出乎了林晚的预料。不过她很快就笑了,然后深深鞠了一躬:“这是我的荣幸。”
“你以后就跟着他们一样喊我少爷吧。”
林晚觉得这是最合适的称呼,没有异议,点头道:
“是,少爷。”
却也不曾想过,后来这两字将会变成多么温暖和亲昵的存在。
林晚还记得,那天她站在会议室门口,迎面碰上了正在马博盛身边实习的孙琳娜,她同父异母的正室的女儿。
孙琳娜画着精致的妆容,头发烫成了大波浪,穿着贴身的制服好不美艳,扬起下巴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脸上还挂着恼怒又轻蔑地笑容:
“咦,这里也是你这种东西可以进来的吗?马二公子也不怕脏了盛泽的地。”
林晚自然是不屑与她争吵的,于是垂眸不说话。
谁知孙琳娜见她这样越发得寸进尺:“我听说,你那个贱妈跟一个暴发户跑了不要你了,哼,也是怪可怜的…”
林晚攥紧了拳头,她也不是没有脾气任人欺负的软柿子,抬眼投去警告的目光。
可毕竟今天才进公司,她不想给马嘉祺添乱,所以也没有立即动手。
孙琳娜想要激怒她的目的没有达成,冷笑一声:
“也不知道马二公子知道了你的真实身份还会要你么…跟你娘一个货色…”
林晚闭上眼,尽量不去听那些辱骂。可心里还是好疼,那些字眼戳着她的痛处,时时刻刻提醒着她被抛弃的那段过往。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见了一道清亮的,温和种又带着刻骨寒意的声音。
“孙小姐,我的人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吧?”
不知何时从会议室走出来的少年走到了林晚的身前,把她挡在身后。
马嘉祺还只有一米七多,只比林晚高出小半截。他那清瘦却让人感到无限安全感的背影投射进林晚的眼底,带着温度直击心房。
“少爷…”
林晚下意识喃喃道。
孙琳娜不甘心地咬咬牙,看着马嘉祺面若冰霜的脸,低下了骄傲的脑袋:“马二少爷。”
马嘉祺看着她,却是笑了:“孙小姐,希望你能早日接受我的决定,林晚是我挑选的助理,自然是非常优秀。你们同是为盛泽效力,以后要好好相处。”
“是。”
孙琳娜再不敢嚣张,转身就走了。
林晚看着身前的少年露出一个太阳般耀眼的笑容,对自已说着:
“我们走吧。”
林晚没有动。
马嘉祺轻轻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身去向前走,不再停留。
林晚正自嘲着,忽然听见风中传来他的声音:
“过去又算什么呢,我既然选择了你,就要包容你的一切。”
“我相信你。”
“所以,也请你相信我吧。”
她恍惚间听见了冰山融化的声音。
然后不再犹豫,抬脚去追那道炽热的身影。
新的生活就这样展开了。
那段时间马嘉祺很辛苦,公司的重担落在了他身上,所有的一切都要由他来承担。他勤奋得惊人,每天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孜孜不倦地学习所有和管理有关的知识。而林晚则成为了他的老师,把自己多年来学习到的东西毫无保留的全部交给他。
马嘉祺是个很好的学生,他很聪明,学得很快,并且也能开始放入实际运用中了,这让林晚很欣慰。
他身上的稚气很快就被磨去了,锋利的环境把他练就得更加沉稳,内敛,气质出众。
林晚见证了这一变化,心中其实是很敬佩的,因为她明白如果换作自己也不一定能做得像他这么好。
更为难得的是,林晚在他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马嘉祺虽然拥有美满的家庭,可他也没有亲密无间的朋友。他总是一个人,一个人上课,一个人读书,和别人隔着结界。
那份同样的孤独笼罩在他们身上,久而久之,他们成为了可以倾吐和分享秘密的特别存在。
他们说得话并不多,可是只要是在同一空间里,便能无声地交流。
他们很快就成了平等的跨越年龄的朋友,再然后是家人一般的存在。马嘉祺习惯了林晚的存在,林晚也适应了与他共处的生活。
就这样,寒冬过后,春天终于到了。
在这季节更替之间,林晚没少看到过马嘉祺夹在书页里的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个精致俊俏的少年,他穿着雪白的校服在阳光下大笑,青春飞扬,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心情大好。
林晚不是不好奇,但也从来没有出声询问,毕竟是马嘉祺的隐私。
那是一次周末,马嘉祺心情不错准备出门走走的时候主动与她提及的。
“你是不是很好奇,这个照片上的人是谁?”马嘉祺看着照片像往常一样笑了起来,是温和的,爽朗的笑容,和平日里礼貌的笑天差地别。
只有这种时候他才像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而非穿着西装的严肃大人模样。
林晚喜欢他这样的笑容,于是诚实地点点头:“是。”
“丁程鑫,他的名字。”
马嘉祺喊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眼里的欢喜和骄傲快要溢出来了,像是在炫耀什么稀世珍宝一样微微扬起了下巴。
“是我最喜欢的人。”
马嘉祺夸起丁程鑫的好处,根本就是没完没了,让习惯了他平时少言寡语的林晚大跌眼镜。
见她一副吃惊的模样,马嘉祺又突然有些害羞,小声紧张地说道:
“这是秘密哦,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也许是共度了难关,马嘉祺对她十分信任,于是与她聊起晚城的事来。林晚从前没听说过这地方,听他说晚城多美,晚城的人多好,心中不禁有几分好奇。
“去了那儿你就明白了,世界上真有这么好的地方。”
马嘉祺望向窗外。
“然后就再也不想走了。”
“是么…”林晚低喃。
在林晚的帮助下终于克服了难关,马嘉祺心中感激,平定了公司的事之后,很快就给林晚提供了更好的职位来报答。可林晚断然拒绝了。
“我觉得现在的这份工作更适合我。”
“以你的才能,做我的助理实在是委屈了。”
“少爷。”
林晚抬起眼。
“您一定要赶我走吗?”
马嘉祺看着她坚定的目光,顿了顿,便不再坚持:
“…谢谢。”
林晚听见他的道谢,笑了:
“我才应该说谢谢。”
尽管去过很多地方,见过许多美景,可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一座城市能给她归属感,她始终觉得自己格格不入。但如今,马嘉祺给了她家人一般的感觉。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她十分珍惜。
谢谢你在我的人生里投下了一抹光彩。
马嘉祺去晚城的时候,只带了她一人。
林晚终于见到了这座传说中的城市。
林晚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座城市。她的古朴,她的温柔,她的纯真,她的包容,从斑驳的砖墙和青瓦里,从墙缝里长出的紫色小花里流露出来。
时间在这里慢下来,就连风里都藏着点点古老歌谣的声音,伴着海盐和栀子的清香,飘飘摇摇进了心门。
马嘉祺给了她一把城北公寓的钥匙,就住在他对面。
林晚住了一段时间,觉得浑身都放松下来了。她在晚城睡得比京城好,精神也越发不错起来,总能留心到不少生活中的细节。
楼下住着一位老奶奶,原本是不熟的,可见得次数多了,林晚也总是热心地帮她拿东西,久而久之,便熟络了起来。
也许是巧合吧,老奶奶也姓林,老伴和唯一的女儿很早就过世了,一个人生活了许多年。林晚知道以后,对她越发关心了。
那天林晚正在核对药物的清单,马嘉祺的药吃得差不多了,她要帮忙买一些回来。这时有人敲门。
“小晚啊?你在家吗?”
“诶?林奶奶?”
林晚打开门:“有什么事儿吗?”
林奶奶笑得慈祥:“没事儿啊,就是想问你吃过饭没有,我今天烧了鲫鱼豆腐汤,太多了吃不完,你要是还没吃饭就来我俩吃呀,不用客气…”
林晚心头一热:“还没吃呢…”
“那就下来吃吧,过会儿要凉了…”
林晚看着老人期盼的目光没法拒绝,于是答应了。
饭菜还热着,老人显然还没吃。林晚坐到小餐桌前时,有几分恍惚。
除了有时会在少爷家吃饭,少爷一家对自己也十分关照,可到底一家人在一起总会让她这个外人有些拘束。但现在,面前的这顿饭菜是真真正正为她准备的。
想到这,林晚轻轻笑了起来。
林奶奶给她夹了块鱼肉:“来,多吃点儿。”
“谢谢奶奶…”
“唉,我看你呀一个人住,平日里又很忙,一定没怎么好好吃饭,太瘦啦…”
林晚乖巧地听着,全听到心里去了。
“小晚啊,这个酱是我自己做的,平时下饭可以配着吃,你拿点去吧。”
临走前,林奶奶又塞了一罐辣椒酱给她:
“下次有空就下来吃饭吧,我一个人也闲,不怕你麻烦。”
林晚笑了:“知道了。”
楼道里暖黄色的灯光照亮了黑色。
后来林奶奶来得频繁了,林晚怕她劳累,就装了电话方便她随时和自己联系。那段时间她也不算忙,总会在闲暇时找林奶奶说说话,聊聊天。原先她只会最基本的饭菜,林奶奶就教她做饭,让她也慢慢爱上了烹饪,享受在厨房里精心制作佳肴的过程。林奶奶还教了她打毛线,用缝纫机做衣服,所有的一切,都让林晚感受到了无尽的温暖。
怪不得少爷如此喜爱晚城。
林晚看了眼身边老人恬静的面容。
连她,也深深地爱上了这座城。
见到丁程鑫本人的时候,林晚还是不免小小惊讶了一番。
丁程鑫真人比照片还要好看,尤其是那一双澄澈明亮的眼睛,漂亮得不像话。
丁程鑫冲她笑着,喊她小晚姐的时候,林晚就知道,他是任谁也不能拒绝的,最美好的少年。她也喜欢丁程鑫,喜欢他的直率坦诚,喜欢他灿烂的大笑,喜欢他和少爷嬉戏打闹的模样。
他对马嘉祺的喜欢满满的,都快要从笑容里跑出来了。马嘉祺对他的喜欢满满的,都快要从眼睛里溢出来了。
他们俩对视的时候,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俩了,变成了安静的宇宙,只有星星在身边闪烁。
每当这时,林晚便会自觉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无声无息地离开屋子,然后走下楼梯,轻轻敲响那扇熟悉的门。
林晚和马嘉祺一样,沐浴在晚城金灿灿的眼光下,忘却了所有阴霾。
林晚心里也不是不叹惋的。马嘉祺身体不好,在京城做检查的时候,医生说马嘉祺所剩的时间并不宽裕。饶是他的父母想尽了一切办法,也只是获取了一丝渺茫的希望。
可马嘉祺并没有因此消沉,他想再回去看看,回到那熟悉的地方,回到他爱着的人身边,看看他还是否安好。
林晚是知道一些以前的事的,马嘉祺嘱咐她别在丁程鑫面前出什么差错,他不想让他想起一些痛苦的事。
“记不起来了也挺好,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还能一起再创造一次…”
马嘉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那样温柔,林晚听明白了,点点头。事实上,她从来不觉得少爷会犯错,他的所有决定,她只需要执行就是了。
那天马嘉祺把小猫抱来的时候,林晚有些手足无措。她并不擅长养宠物,看着猫咪有些苦恼地叹了口气。
林奶奶上来给她送银耳粥的时候看见了,惊喜地问道:“咦?哪里来的小猫咪呀?!”
“哦,朋友家生了小猫,送了我一只,可我不太会养…”林晚皱起秀气的眉毛。
谁知林奶奶极为高兴:“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猫,也是雪白雪白的,活到十三岁呢。诶呀,这小猫长得真漂亮…”
林奶奶上前把小猫抱在怀里,抚摸着它柔软的毛发,舍不得放下:“其实很好养的,你要是忙没功夫管的话,我来帮你养吧,反正也是闲着…”
“太麻烦您了,还是算了,我自己来吧…”
“这有什么麻烦的,我挺喜欢猫的,你呀,把自己照顾好就行喽…”老人的语气亲昵又温柔。
林晚便不再拒绝。
“她叫什么名字?”老人问,对上小猫琥珀色的大眼睛。
“小雪花…”
老人听闻微微一笑:
“挺好的名字。”
“是么…”林晚也笑。
“跟你的名字一样好听。”
窗外白雪皑皑,世界是一片纯洁无瑕。
“你知道么,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当初他选我做助理的原因。”林晚转过头来,笑道。
“是什么?”丁程鑫从故事里回过神来,好奇地询问。
林晚好笑又无奈:
“他说,只是因为我的名字里有个晚。”
她原以为丁程鑫会惊讶地睁大眼,可惜没有。
他只是一副意料之中的神情。
“他还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字。”林晚笑着叹了口气:
“我还是头一次感到这样幸运…”
马嘉祺的身体越发好了,林晚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篮球场里那道熟悉的身影,欣慰地笑了。马嘉祺看见她,冲她挥挥手。
那段时光多么美好,晚城的马嘉祺重新变成了他这个年纪的少年应有的模样。爽朗地大笑,和男孩子们嬉戏打闹,挥洒汗水,无拘无束。
他们在海边奔跑,雪白的校服在风中飞扬,闪闪发亮。
林晚由衷地希望他能够得到幸福。
她的少爷,值得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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