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野

半梦半醒中

《晚》

1.  再,相识

     晚城的夏日。

     可能是因为临海的缘故,着实算不上炎热。

     风带着海盐的清爽味道,自由地穿过这座小城,穿过种满老梧桐树的大道,穿过挂着小灯笼的热闹街头,穿过藏有谁的欢声笑语的小巷,穿过这座小小的几十年未曾变过的晚城,飘荡在年少斑驳的岁月里。




     衡中高二7班教室最后一排,丁程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周一上午第一节课是自修,他翻了翻课本,昨晚熬了夜的身体十分疲惫。

     这两天游戏打的太过瘾了,接下来得把功课做好免得爸妈还有姐姐唠叨。正想着,走廊里传来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班里的人立即警觉地佯装低头看书。

     脚步声越来越近,班主任卢静穿着一身雷打不动的黑色标准职业装出现在门口,一双严厉的眼睛透过镜片在教室中来回扫视,一边走上讲台:“打扰大家一下,我现在有事要宣布。”

     大家都安静地看着她,有些好奇。

     后排的人眼尖,发现教室外有人,不免伸头四处张望。丁程鑫自然也免不了好奇,左看右看,还是只能看见那人的衣角,但能模糊地辨认出身影,确定对方是个个子很高的男生。

     卢静见状笑了笑,接着说道:“从今天起,我们7班将迎来一位新同学,是从首都一中来的,大家掌声欢迎一下。”

     班级里一阵喧哗,对这个在高二上学期转来的新同学十分感兴趣。同在最后一排的沈晟戳了戳身旁的丁程鑫,睁大了眼说:“首都来的,感觉会很厉害诶!”丁程鑫正想开口回他一句,被议论的那人却已经走进了教室。

     此时,日光正好落在教室门口,照在那少年的身上。

     他的眉目清秀,五官立体,棱角分明,额前的碎发清清爽爽,黑发衬得皮肤越加白皙,面容清朗俊逸,一双瑞凤眼灿若星辰,纯粹又干净。他身姿挺拔,四肢修长,宽大的校服难掩其出尘的气质,在金色的阳光下恍若童话中的白马王子,深情款款。

      班里的女生兴奋得叫出了声,倒是将丁程鑫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看着这个闪闪发光的少年一步一步从容不迫地走上讲台,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还能隐约看见一对虎牙:

     “大家好,我是马纪年,从今天起,我将和大家一起学习,请多指教,谢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丁程鑫觉得对方在说请多指教的时候是对自己说的,因为那人的目光正灼灼落在他的身上,甚至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眼里满是真诚和温柔,还有些自己看不懂的,惊喜,伤感。

     “马纪年同学,那就是你的座位。”卢静指着最后一排靠窗的那个位子说着。马嘉祺点了点头,走过去坐下了。

     卢静又看向丁程鑫:“丁程鑫,你就在新同学边上,要多帮助新同学,知道了吗?”

     “知道了老师。”丁程鑫懒洋洋地回答。卢静见不得他这副样子却也不好说什么,又向同学们嘱咐了些,才安心离去。


     “诶,新同学,你好啊,我是丁程鑫。”

     丁程鑫偏过头去压低了声音跟马嘉祺打招呼,不想竟撞进了他深邃的眸子里,愣了愣。

      丁程鑫是标准的美人长相,肤白如雪,唇色殷红,一双狐狸目水光潋滟,看人自带三分情,气质却一点不俗媚,反而十分清澈,身上是少年独有的蓬勃生气。


     光线透过窗外的梧桐树叶细碎地落在他的脸上,眼睛下他又长又密的睫毛的倒影格外瞩目,精致的容颜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

     马嘉祺盯着面前的人晃了神,他微微张口,心里有什么在喷发,在呐喊,却又被什么压着,纠缠,撕扯,绞成了碎片,于是想说出口的话被哽住了。

     下一秒,他又恢复了正常,这次他换成了善意温暖的笑容,自然地同他说话:


     “丁程鑫,你好,我是马纪年。”


     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谁都没有发现这个少年在睫毛颤了颤的瞬间,在平静的目光下,已经经历了怎样的波涛汹涌。


      这是第一次,有人能把他的名字叫得这么好听,这么悦耳。

     丁程鑫高兴得忘了马嘉祺之前的失态和反常,眼睛弯弯的,像极了小狐狸:“以后就是朋友啦,有事儿你就跟我说,我一定会帮你的!”


     一旁的沈晟早已按捺不住:“新同学你好!我是丁程鑫的哥儿们沈晟!”

     “那个,你会打篮球吗,我们放学之后可以一起去打球!”丁程鑫发出了邀请,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马嘉祺。

     马嘉祺笑得真心,他注视着丁程鑫,在对方期待的目光下点了点头:“好。”

     丁程鑫像是得到了什么宝贝的小朋友似的,高兴极了:“太好了!打完球我就带你去逛逛南城,让你熟悉熟悉新环境!”


     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马嘉祺望向窗外,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是南城新开的栀子花的清香,还有无处不在的海盐味道,它们都是淡淡的,平和的,和晚城一样,永远是这么平静安宁,不染世俗。



      经过一天的时间,放学前马嘉祺和班里所有人都混熟了,这在丁程鑫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但他很快就发现,马嘉祺是个很细心又耐心的人,他很快就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以及对应的喜好,说话做事都彬彬有礼却又不会跟疏离,总能做到恰到好处。

     不愧是首都出来的,就是不一样。丁程鑫这么想着,心中对他又好奇起来,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就转来南城了呢?但是出于朋友间的尊重,他没有问出口。

     “丁程鑫?”

     一只节骨分明的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丁程鑫猛地抬头,懵懵的样子让马嘉祺笑了:“不是说去打球吗?”

     “哦哦…”丁程鑫从座位上站起来,又开始四处张望。“找沈晟吗?他说先他去占场子了。”马嘉祺解释道。丁程鑫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这样啊,那我们走吧。”于是两人拎着包一起走出了教室。

      打了快一个小时的球之后,丁程鑫擦了擦满头的汗,接过马嘉祺递给他的水,笑着说:“你这球技真是不敢恭维啊,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都会呢,看来这世上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边灌了一大口水,嘴鼓囊囊的,戏谑地看着他。

     马嘉祺哭笑不得,只好点头附和:“我是真不怎么会打球,要不你教教我?”

     “像我这种高手,可是要收费的。”小狐狸骄傲地冲他挑眉。马嘉祺问:“请问丁老师一节课要多少啊?”“不多不多,一根糖葫芦就够了,只要城南那家老店的。”“成交!”马嘉祺伸出一只拳头,看着丁程鑫,脸上是从未收回去的灿烂笑容。

     丁程鑫又愣住了:“你们那儿也是用这个手势的吗,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儿会做这个。”

     马嘉祺挑了挑眉:“今天我看见你和沈晟他们做了这个,入乡随俗嘛。”

     “学得倒挺快。”丁程鑫笑弯了眼,和他碰了碰拳头。


      肌肤的触感,久违又熟悉。


     再一次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对的,尽管艰难,尽管危险,但是只要能看见他,能触碰到他,能陪在他身边,那些都不算什么。

     马嘉祺看着眼前人明媚的笑容,所有的疲惫和焦虑似乎都被拂去了。




     下午五点,傍晚时分,夕阳斜下。浪漫的橘粉色顺着天边爬上丁程鑫的脸颊,衬得他粉粉嫩嫩的,月牙一般的狐狸眼看一眼身边的人,天真又妩媚。

     马嘉祺走在边上,一路听身旁的丁程鑫和沈晟聊天,偶尔也会参与进去说一两句,但大多时候还是静静地听着,目光轻柔地落在丁程鑫的脸上,看着他时而大笑吵闹,时而呆愣犯傻,然后自己也跟着轻轻笑起来。

      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他都不想错过。

     到了岔路口,沈晟和两人挥手告别,一个人闪进了巷子里。


     马嘉祺和丁程鑫继续慢悠悠地在满是梧桐树的路上走着,他不经意地开口询问:“你和沈晟关系很好啊,你们认识多久了啊?”

     “沈晟啊,也没多久,高中才认识,当时刚好都坐在最后一排,我们俩又都喜欢打球打游戏,动不动就约着一起玩儿,慢慢就熟啦!男生嘛,玩着玩着就玩出感情了。沈晟人还是不错的,就是傻了点…”丁程鑫叽里呱啦讲了一大堆,一转头发现马嘉祺听得认真,一点没有不耐烦,自己到先不好意思了:

     “那个,说了那么多我的事,我都还不怎么了解你呢。”

     马嘉祺笑得一如既往的温柔,却有着让人信任和安定的魔力:“没关系,我听着挺有意思的。”

     丁程鑫刚想让他多讲讲自己的事,马嘉祺抬手打断了他的开口,他指着不远处一个小小的牌子:“我们到了。”

     丁程鑫看过去,又瞪大了眼回头:“你怎么知道是这家?”

     “晚记的灯笼下边有个糖葫芦桩。”

     马嘉祺对答如流,“我眼神好。”


     丁程鑫看着那小小的店铺和只能看见一角的葫芦桩子,一时语塞。


     两人走到店里,一位老人正在做糖葫芦,他虽年迈却很有劲儿,手法熟练,身体灵活,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得丁程鑫两眼发光。

     等到新鲜的糖葫芦做好,丁程鑫才上前:“邱爷爷好厉害啊!”老人抬头,见到他慈爱的笑了:“是小丁啊,今天怎么这么晚来?”“有事耽搁了,今天买两串!”

     “嗯?请朋友吃啊?”老人好奇地向他身后看去,“小逸吗?他不是只吃火腿肠吗?”

     待看清来人后,老人一愣,看着马嘉祺久久不能回神。

     马嘉祺浅笑着走到他面前,轻轻喊了声:“邱爷爷,您好。”然后又拍了拍丁程鑫的肩:“你电话响了。”

     丁程鑫一摸口袋,果然,于是歉意地看了他们一眼出去接电话了。


      “邱爷爷,好久不见。”

     马嘉祺出声,神情未变,坦然地任老人看。老人终是反应过来,他看着他,多年前的记忆一一浮现,如今看来,竟是恍如隔世。

     老人露出一个欣慰又怀念的笑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小马啊,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他来来回回地打量着,“长高了,长大了啊,好,好…”他喃喃着,似乎除了好说不出别的话了。

     他颤巍巍地收回手,把两个糖葫芦递给眼前这个高大了许多却和记忆里一样笑容温暖的少年,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问道:

     “这次,在晚城能待多久啊?”


     糖葫芦的香气甜腻腻的,却藏着一缕栀子的清香,和当年无差,这么多年过去了,晚记还是没变,晚记的糖葫芦也没变,还是会加栀子花,手里拿着两个糖葫芦的也还是自己。


     马嘉祺忽然失笑出声,他看着手上玲珑剔透的糖葫芦,像一下回到了当年。


     良久,他才慢慢地开口回答,像是在做某种承诺,声音里满满的,尽是温柔:



      “这次,不走了。”





      一阵风吹来,吹得晚记门口挂了十几年的红灯笼摇啊摇。

      也许只有它听见了,从远处传来的深深的叹息。



——————————————————————————
     
      这篇文是我的第一篇同人文,因此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会努力把它完成好。我想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少年的成长故事,故事比较复杂,文笔简陋,请多包涵。

PS:我这个故事深受千凯千的《八秒记忆》和《岛屿少年》的启发,在此由衷推荐这两部作品,可能会有借鉴之处,但我绝不会抄袭,请大家放心食用。

     另外,由于本人学业繁忙,因此不定时更新,请耐心等待。

评论(2321)

热度(140159)

  1. 共23426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